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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(39) (第3/3页)
,你早被我干了。 谁干谁?再说一遍? 叶南见迟晟又要撸袖子过来,连忙举手投降:你,你干|我行了吧!我说你刚才是不是硬化了皮肤?给我硌的,跟石头似的。 迟晟站起来,伸手把叶南也拉起来,笑了一声:不然呢?我腿瘸了一年多,不硬化等着叫你哥啊? 叶南无言以对,气的直接翻了个大白眼。 迟晟就笑:行了,带我跟你年哥转转去。 这个基地有些地方还没有完工,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,所以叶南带他们去了第七中队的宿舍。 巧的是,刚好有人回来了。其中一个季遐年也认识,就是上次在医院里见过的刘君豪。 哇!队长!年哥! 刘君豪嗷嗷着就扑了过来,被迟晟伸手挡开了,迟晟转头看向宿舍里另外一个人,打了声招呼,大熊,好久不见。 被叫做大熊的是一个跟迟晟差不多高的男人,身形比迟晟魁梧,长的特别浓眉大眼。 队长。男人站起来,憨厚地笑了笑,又看了眼季遐年,我叫熊达,你就是刘君豪说的季遐年吧? 季遐年却看着他愣住了,是你。 此话一出,屋子里三个人都露出疑惑的表情,迟晟的某根神经咻的就绷紧了:怎么,认识? 熊达一脸迷茫:不啊,没见过。 季遐年却笑道:两年前在海南,我被一群混混围攻,是你救了我。当时我戴着一副眼镜,很厚的那种,你还以为我是盲人,有印象吗? 熊达听到他说厚眼镜,立刻就露出恍然的表情,原来是你啊。真巧你跟戴上眼镜太不一样了,我没认出来。 季遐年笑着朝熊达伸出手,当时你走的急,没来得及跟你说一声谢谢,现在补上了,真的谢谢你。如果当时你没过来,我怕是身家都要被抢光了。 熊达一个劲谦虚:没有没有 原来这么巧啊,迟晟一个跨步过来,一把揽住熊达的肩往旁边一勾,熊达跟季遐年即将握住的手就被拉开了。 迟晟啪啪拍了拍熊达的肩,笑容有点咬牙切齿的味道:原来你是大爷的恩人啊? 熊达憨笑:算不上算不上,就是那天做任务刚好路过。 迟晟继续咬牙切齿,扬声道:诶对了,嫂子跟闺女现在都安置妥当了吗? 熊达继续笑:安置好了,在京市的军属区,安全没问题。 那就好。 迟晟欣慰地笑了笑,然后看向季遐年,大爷,大熊的媳妇闺女可漂亮了,青梅竹马一起长大,二十五岁两人就喜结连理,现在闺女五岁,嫂子肚子里那个有五个月了? 熊达幸福地直点头:嗯嗯,162天了。 迟晟骄傲地跟季遐年说:瞧瞧,多上心! 季遐年:? 季遐年一头雾水地捧场点头:啊,恭喜。 熊达:嘿嘿,谢谢谢谢。 迟晟看着季遐年勉强的笑容,只觉得心里一阵澎湃的火唰的燎了过去,然后剩下一颗心烧得酸了吧唧,无处发泄。 一边唯二的清晰局外人对视一眼,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熊熊燃烧的八卦之火(前)队长这反应有问题啊。 叶南在这三人身上扫了一圈,眼珠子一转,忽然说道:对了,刚才我在刘老那里接了个任务,一会要找个人跟前队长他们回去一趟。大熊,你跟我去吧。 熊达还没说话,迟晟就不干了,还是刘君豪去吧,我看大熊这是刚出任务回来,让他休息一下。 队长,那我也是刚回来啊。刘君豪嬉皮笑脸地说道:而且我待会还有个任务呢,是吧新队长。 叶南点头:对,有任务,走不开。 迟晟: 他要是再看不明白这两个王八蛋在憋什么坏,他就白跟他们待七年了。